重规矩、讲规矩,是中华民族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。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”在五千多年文明中,中华民族历来重视讲规矩、守规矩,在衣食住行中,规矩可谓无处不在、无时不有,已经渗透到每一位中国人的血脉之中。在社会治理层面,“礼治”与“法治”作为中国古代的两种治理方式,都非常强调规矩的重要作用,并且对中华民族规矩的形成及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比如,《礼记》中认为“礼之于正国也,犹衡之于轻重也,绳墨之于曲直也,规矩之于方圆也”;《管子》中则强调,“法律政令者,吏民规矩绳墨也。夫矩不正,不可以求方;绳不信,不可以求直。”可见,不论是强调“德礼为政教之本”的礼治,还是强调“刑罚为政教之用”的法治,从根本上来说,都要通过一种有形或无形的规矩来发挥作用。
坚持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。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,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“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基本方式”重大论断,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、根本之策,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统筹推进、一体建设,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,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。党章党规党纪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具有刚性约束力,在管党治党中具有基础性、关键性地位,既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遵循,也是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执行的行为守则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学习运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,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,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,加强对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,推动全党树牢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。
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守纪律、讲规矩。党的纪律和规矩,不论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,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,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做到常存敬畏之心、紧绷规矩之弦。要有敬畏之心。我们常讲,心有所畏,方能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敬畏纪律法律,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弄清楚什么能做、什么不能做,守住做人、做事、用权的红线。要加强党性修养。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明,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,而要依靠坚定的自觉自律,只有拧紧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总开关,持续提高思想觉悟、精神境界,常掸心灵灰尘,常清思想垃圾,才能发自内心地尊崇规矩、遵守规矩。要秉持大道为公。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,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。守纪律、讲规矩,说到底是为了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自觉以党的事业为念,以国家和民族前途为念,切实把权力用到为党分忧、为民谋利上。
来源:中央纪委监委网站